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复核调试辅助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亚曼苏水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电站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亚曼苏乡境内,电站装机容量24.4万kW。电站由引水明渠、前池、压力钢管、气垫式调压室、地面厂房、泄水槽及尾水渠等主要建筑物组成。电站共装设3台7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和1台34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厂房为地面式厂房,电站引用流量140m3/s,额定水头200m,总装机容量244MW。
2.1.2 西藏自治区加查水电站是雅鲁藏布江干流中游河段规划藏木峡谷“巴玉、大古、街需、藏木、加查、冷达、仲达、朗镇”八个梯级中的第5级,上游衔接藏木电站,下游为冷达电站。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境内,坝址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境内安绕镇,工程区有山南~林芝的省道S306公路通过,坝址距加查县城约5km。加查县城距山南市泽当镇约140km,距拉萨约325km,对外交通较方便。本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无航运、漂木、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要求。坝址控制集水面积158035km2,占我国境内全流域面积240480km2的65.7%,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1020m3/s。正常蓄水位3246m,相应库容2662万m3,调节库容523万m3,校核洪水位3246.49m,死水位3242m,电站具有日调节能力,河床式厂房内安装3台120MW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6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7.045亿kW.h。
2.2 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水电站工程设备复核检测调试辅助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目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项水电或者火电类似调试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4日9:00起至2020年9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