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锅炉烟囱结构检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期锅炉烟囱结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
2.2 规模: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及2号烟囱为240m高钢筋混凝土烟囱,于1997年建成投运,2008年停运。现场发现2号烟囱筒壁约50m高处有较大面积的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锈蚀。为查清损坏原因及烟囱现状下的安全性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应对1号及2号烟囱进行结构安全检测。
2.3 服务工期:合同生效日起,45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并提供检测评估报告。
2.4招标范围:承担 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锅炉烟囱结构现状检查,现场检测取芯修复;依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及结构计算分析,对结构的安全性、可靠性及耐久性进行全面地评价,提供烟囱安全评估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范围包含混凝土结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内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均有效,并提供证书及检测范围等附件的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应有1个国内混凝土烟囱或冷却塔安全评估相关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9时00分到2020年9月21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