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和福源公司水处理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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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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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区域南疆和福源公司水处理污泥处置 |
天津区域南疆和福源公司水处理污泥处置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区域南疆和福源公司水处理污泥处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业固体废弃物 污泥”或其它能说明具备污泥处理资格的文字说明)。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个及以上企业处理污泥的运行业绩,同时提供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4.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5 10:30到2020-09-21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5 10:30到2020-09-21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