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邻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交通方便、地域开阔。
石嘴山地区属半干旱半沙漠地区,具有大陆性气候的特征,表现为干旱少雨,日照时数长,风沙多,温差大,冬季寒冷,夏季凉爽。年降水量183.3mm,蒸发量2443.5mm,降水量年际变化大,降水量的季节分配不均匀,冬季12-2月仅占年降水量的1.2%,春季3-5月占年降水量的14.2%,夏季6-8月占年降水量的65.2%。一般日温差为12℃-15℃,最大日温差28.5℃。
2.2招标范围:对石嘴山有限公司、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干除渣系统产生的灰渣和除灰系统产生的灰、泥渣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泥和高含盐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生产区域日常生产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日常垃圾、多余土方、拆除的建(构)筑物、基底开挖的灰渣、淤泥和花草树木)、脱硫系统产生的废弃石膏及所属全部浆液沟清理物、废弃垃圾进行清运及处置,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处置场地处置。
投标人负责整个清运及处置过程的管理,包括废弃物装卸、运输、处置以及各种车辆的管理(投标人负责各种车辆的购置,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车辆),并进行相应的卫生保洁、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等,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相关环保及其他工作。
一发、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预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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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一发公司 |
有限公司 |
渣灰 |
吨 |
895242 |
1803244 |
石膏 |
吨 |
104721 |
205384 |
脱泥 |
吨 |
109048 |
0 |
垃圾 |
吨 |
9000 |
10780 |
合计 |
吨 |
1118011 |
2019407 |
总计: 3137418 |
2.3计划服务期限:12个月,计划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方应独立拥有或合法租赁相当规模的废弃物填埋处置场地(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总库容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请提供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改委、环保部门等)对处置场地的各类批复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担过火力发电厂固体废弃物拉运处置的业绩。
a.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买卖双方盖章页或合同签期、服务期、服务范围等关键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2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