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1/17-QT-05)
项目所在地区: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起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邓柯乡沙嘎村,终点位于西藏昌都市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 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及项目概况: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起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邓柯乡沙嘎村,终点位于西藏昌都市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河段总长557km,划定河段流经昌都市境内江达县、贡觉县、芒康县3县。(根据《西藏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本河段均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非重点区域)。
范围: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照《西藏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编制《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提出管理范围划定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技术方案编制、基础测绘、水文分析计算、管理范围绘制、报告编制、图集制作、界桩(标示牌)埋设及安装服务工作;加强与全过程咨询单位的沟通,确保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顺利通过审查及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的验收。 按照《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编制《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1/17-QT-0501 | 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 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服务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1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担并完成一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界)业务业绩并通过验收。
(4)拟派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接受代理投标。 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