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升压站电气类消防改造工程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升压站电气类消防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高山子、阜北、彰北、扎兰山、后尖山、老龙口、平顶堡、大兴、大洼、青石岭风电场 。
2.2 工作内容: 详见技术要求 。
2.3 工期:2020年9月30-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详见技术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二级或承修二级或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工作内容)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各专项资质证书、人员具备的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9月16日9时起至2020年9月22日17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