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五十五批集中招标(泗洪发电项目(天岗湖区域)渔业养殖招标)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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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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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发电项目(天岗湖区域)渔业养殖招标 |
本项目为渔光互补项目,因我公司无渔业养殖部门,针对光伏区水面,按照统筹协调、依法操作的原则,引入渔业公司进行渔业养殖工作,合理利用光伏区域,进行渔业养殖。北区(1100亩),南区(2800亩),最终以实际交付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泗洪发电项目(天岗湖区域)渔业养殖招标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3 年内不存在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 4.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生产设施齐全、亲本来源正规、技术力量雄厚、拥有水产养殖证等相关资质,具有渔业养殖经验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有1000亩以上渔业养殖规模的渔业养殖大户。 2.投标人应以招标人的渔业养殖方案为指导,保证渔业养殖达到政府渔业养殖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渔业养殖合同,并确定供苗期,中标人应一次性供苗。 (3)中标单位实施的渔业养殖未达到政府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按约定标准督促中标人履约,无法履约的,终止经费拨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因目前泗洪天岗湖南区养殖区域内已建设流水槽,投标人承担流水槽及附属设施建设费用及(约80万),并负责流水槽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 (6)投标人应帮助我司积极协调本项目政处问题,并承担相关政处费用。 (7)若政府对红线内养殖有其它要求或规划,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8)渔业养殖施工、经营时,不得影响光伏区运维、检修工作。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