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服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及项目概况: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起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邓柯乡沙嘎村,终点位于西藏昌都市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河段总长557km,划定河段流经昌都市境内江达县、贡觉县、芒康县3县。(根据《西藏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本河段均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非重点区域)。合同签订单位分别对应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巴塘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岗托电站建设公司筹备处、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波罗电站建设公司筹备处。
范围: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照《西藏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编制《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提出管理范围划定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技术方案编制、基础测绘、水文分析计算、管理范围绘制、报告编制、图集制作、界桩(标示牌)埋设及安装服务工作;加强与全过程咨询单位的沟通,确保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顺利通过审查及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的验收。 按照《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编制《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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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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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
金沙江上游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服务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川藏段(西藏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1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担并完成一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界)业务业绩并通过验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界)项目负责人经历,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接受代理投标。
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咨询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
4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6 11:07到2020-09-23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6 11:07到2020-09-2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