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山一二期35kV集电线路防覆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月亮山一二期35kV集电线路防覆冰改造项目施工
范围:月亮山一二期35kVA、B、C、D集电线路防覆冰改造施工,其中完成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植被恢复等,直埋电缆施工约13.5km(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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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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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月亮山一二期35kV集电线路防覆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
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公司月亮山一二期35kV集电线路防覆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3.专用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乙级及以上;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3项35kV及以上集电线路施工或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0.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6、2017、2018年或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6 11:09到2020-09-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6 11:09到2020-09-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