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升压站电气类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高山子、阜北、彰北、扎兰山、后尖山、老龙口、平顶堡、大兴、大洼、青石岭风电场 。
2.2 工作内容: 详见技术要求 。
2.3 工期:2020年9月30-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详见技术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二级或承修二级或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工作内容)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各专项资质证书、人员具备的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9月16日9时起至2020年9月22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