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00F33605621
项目
预算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临床设备 一批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设备经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保修期满之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报名: 收款
并请注明事由:0835-200F33605621标书款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款底单发 2.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 /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备注: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如已注册则按照提示进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