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网点(含普服、综合及寄递)店招、标识标牌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ZJPOST-GC-20007;
3、项目概述:本项目根据中国邮政〔2020〕297号关于发布集团公司标准《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1册及室外环境部分的通知,为了强化企业形象管理,提升中国邮政整体形象和竞争力,配合网点转型升级,对浙江省地区网点(含普服、综合及寄递)店招、标识标牌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共有13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3996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区 |
预估合同期内改造网点数量(个)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合同包1 |
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网点(含普服、综合及寄递)店招、标识标牌入围供应商采购 |
浙江省内所有综合网点及普服、寄递网点的店招、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主要包括店招、发光字、自助灯箱、营业时间牌、小型竖式灯箱、24小时自助小灯箱、推拉标识、防撞条等) |
杭州市 |
≥203 |
3996 |
2年 |
宁波市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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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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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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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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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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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含义乌)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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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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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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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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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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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合同期内改造网点不定时、不定量、不定点,具体以各地市、县(市) 需求为准,采购金额按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 |
(2)施工期:按每个网点7个日历天以内完工,2020年完成综合网点数三分之一以上,本项目综合网点店招改造按集团要求,原则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3)质保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4)服务
(5)报价: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全套工程图纸、技术资料、采购预算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综合实力自主报价。
①报价应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实地勘测费用、施工预算、图纸、差旅费、住宿费、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组织措施费用、技术措施费用、规费、质保期服务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并且考虑不定时、不定量、不定点因素和其他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结算时不再另增加费用;
②报价时以采购人提供的一个标准网点工程量清单为基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准网点进行单项报价与总报价(总报价仅作为投标评审价格分依据,单项报价清单作为合同履约依据)。实际结算方式=供应商报价清单中具体项目单项价格*项目工程审计后工程量;
③供应商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且所报的每项单价均不得高于该项综合参考单价的105%,报价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④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取消投标资格;
⑤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报价进行核查,若最终结果单价高于市场合理单价,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⑥入围供应商中总报价最低者的单项报价清单作为所有入围供应商的合同履约单价,若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视为弃标,可按评审名次顺序递补入围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此原因弃标可退还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须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7)样品
①按规定技术标准提供“邮政标志”发光字样品一个,铝塑板邮政绿、副绿高光各一块,24小时自助银行小灯箱、推拉标识、防撞贴各一份,并提供样品厂家、型号、具体参数等信息。
②样品是评标的主要内容之一,供应商需按供采购人规定技术标准提供样品,若供应商不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规定技术标准,将导致废标。
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对应样品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并在样品包装上注明合同包号、序号、样品名称、供应商企业名称、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
④样品将作为后期项目实施的参照依据,后期项目实施时产品质量不得低于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5、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装修服务的相应内容;
5、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0月13日8时30分—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9时30分;
2、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300000元/家(大写:叁拾万元整)收取;
2、递交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ZJPOST-GC-20007-投标人名称-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
招标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行 号:102331002173
账 号:1202021719900818028
邮 编:310000
电子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ZJPOST-GC-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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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网点(含普服、综合及寄递)店招、标识标牌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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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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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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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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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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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