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设备供货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与概况:本工程装机规模为6×S10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厂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北郊的康桥镇平安桥村,厂址距离北面的康桥镇约1km,距离南面的杭州市区约7km,距离西湖风景区约10km左右,杭州距上海197km。
本次需改造的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塔为原天然气工程一、二期工程冷却塔,共计31座,其中一期工程16座,二期工程15座。
位于拱康路西侧为杭州半山天然气电厂一期工程,目前为3台9F机组,采用冷却塔循环供水系统,三台机组配两座5500 ㎡自然通风冷却塔,本次改造拟采用16座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代替原2座5500 ㎡自然通风冷却塔,16座4850m/h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采用4组布置,每组4台。布置见招标文件附图。
位于电厂最东侧的为杭州半山天然气电厂二期工程,目前也为3台9F机组,采用冷却塔循环供水系统,三台机组配一座9000 ㎡自然通风冷却塔,本次改造拟采用15座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代替原一座9000 ㎡自然通风冷却塔, 15座4850m/h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采用,采用3组布置,每组5台。布置见招标文件附图。
范围: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设备31座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清单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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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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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
20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消雾环保型机械通风冷却塔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本标段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有效。
3.投标人近5年(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三个及以上单台4000m/h及以上采用与投标技术相同的消雾塔的成功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投标单位。
5.在最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7 10:16到2020-09-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7 10:16到2020-09-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