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50MW)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省金阳高峰风电场(50MW)工程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四川省金阳高峰风电场(50MW)工程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9 月18 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09 月24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10 月10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见招标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10 月10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
四川省金阳高峰风电场(50MW)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金阳高峰风电场(50MW)工程EPC
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高峰风
电场工程场址涉及红峰乡、高峰乡、洛觉乡、马依足乡、老寨子乡等乡镇,整个风电场场址
基本由一条近东北-西南走向的连续主山脊组成,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7°47.221',东经
103°20.160',山脊长度约6.5km,平均海拔高度介于2930m~3350m。场址距离金阳县直线
距离约10km。场区从金阳县城出发经省道S208 到桃坪乡后,经30km 通乡公路可到达机组
布置的山脊。风电场拟安装17 台单机容量3.0MW 风电机组,规划总装机规模50MW。本风电
场拟以3 回35kV 集电线路汇集至热柯觉220kV 升压站,通过新建热柯觉升压站~火烈风电
场升压站1 回220kV 线路并网,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2.2 招标范
围(1)项目规模50MW。-(2)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11 月1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1 年10 月31 日除上述总
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2021 年6 月30 日首批机组具备并网条件,2021 年9
月30 日前全容量具备并网条件。(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金阳高峰
风电场(50MW)(升压站、场区至热柯觉升压站3 回35kV 集电线路及送出工程除外)的全部
勘察设计,全部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
工程施工,场外道路改造,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
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
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和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
务,配合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外省企业需按地方
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办理 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本
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 地形图测量(包括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道路、
渣场)、风电场详细地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
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
书、竣工图编制;不动产测绘报告;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
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进行设计;
风机基础设计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以内,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地质详细勘察资料,承担设计复
核工作,并提供风机基础工程施工图。(2)土建及安装调试相关工作①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检修道路(主要为新建、包含部分改造道路),风机检修道路,
场内35kV 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基
础等,箱变基础参照一体化基础考虑),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
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②全部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锚栓、锚板及配件、箱变(华变)、集电架空或线路电缆
及光缆、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35kV 集电线路出线开关柜、集电线路保护测控装置、
集电线路电能表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等涉及到并网发电必须的所
有工作。 (3)设备采购及相关工作①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除甲供设备及材料外)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华变)、集电架空或电缆及光缆、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
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 ②风电机组整机、塔筒及
附属设备的接车、设备牵引、卸车、仓储保管以及设备运至风电场内非设备厂家原因,不能
及时运达机位时,投标人找推场并负责二次倒运至机位等。(4)本项目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
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等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
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
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倒运等;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满足三峡视
觉识别要求)。(5)场外道路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通讯线缆、公路护栏、房屋与坟
墓拆迁、树木砍伐等障碍物的清除,浆砌石挡墙、土石方开挖、管涵、桥梁加固、道路边坡
支护等道路修缮及维护工程。(6)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设施的设
计、施工、验收(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7)施工期供电工程、
供水工程。(8)其他要求1)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取
得并承担相关费用。2)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及附属设备、预应力锚栓、法兰吊具属
甲供设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3)本项目风机基础或箱变场地微地貌较复
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应勘察、设计、以及施工的费用,并进行报价。4)本项目拟采用17
台单机容量为3.0MW 及其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市场
上3.0MW 风力发电机组型号及配套塔筒规格,选用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吊车及相应措施,并
进行报价。若本项目最终采用的风力发电机组型号及塔筒规格,使得相对于投标文件中明确
的吊装设备及相应措施发生实质性变化,双方另行商议。(8)相关手续办理工作1)投标人
负责部分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
手续,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②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安全、环评、水保、劳动
安全与职业健康、节能、社会稳定性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业主仅为其手续办
理工作提供协助;③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包括施工营地、加工厂、临时堆场等,涉及
施工期间用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
应征用、租赁、补偿、恢复等费用。④负责场外道路(包括施工营地、加工厂、临时堆场等,
涉及施工期间用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
担相应租赁、征林(草)征地、补偿、恢复等费用,以及全部设备运输完毕后,根据当地政
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对道路进行恢复的相关费用。2)投标人配合部分①配合业主完成建设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复、
不动产权证(包括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②配合业主完成并
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定值计算、质量监督、启
动验收等)办理、并网验收、并网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③配合业主开展风电场内项目用
地的征租地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征租地及青苗补偿费用由业主承担),负责征地
红线放样、记录及影像留存。④业主负责组织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接地电阻检
测、环境保护、安全、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
射监测),恢复林(草)业生产条件验收、复垦验收等工作,投标人积极协助、配合并承担
费用。⑤负责配合各项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牧草、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
业健康、安全检查等),并承担相应费用;⑥招标人提出需投标人配合的其他工作。(10)投
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风电场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
术标准及要求。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
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
提到,但它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
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场外道路改造自京昆高速西昌收费站
出口为起点(坐标为东 经 102°11'9.81"; 北纬 27°58'1.55"),经G356 至昭觉转S208 省
道至高峰项目新建道路交接点,总长度约260 公里。本标段集电线路、通讯光缆光纤以高峰
风电场至热柯觉升压站35kV 架空线路场区侧终端塔接线处为招标范围分界点,分界点处电
缆与导线连接、通讯光纤光缆熔接由投标人负责。风电场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及
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
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
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
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
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 年),其中电气设备质保期2 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①
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④
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⑤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
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⑥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
求:近3 年内具有至少1 个48MW 及以上风电场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须提供合
同文件及业主出具工程完工证明)。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项目总
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②设计负责
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③项目施工负
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具
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 年无连续亏损。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标
文件的获取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 年9 月18 日9 时整至2020 年9 月24 日17 时整(北
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