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并列入国家“十三五”火电建设规划。
项目所在地随州市属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北部,东承中部中心城市武汉,西接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素有“汉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称。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东南约7.2公里的樊家冲村,距离随州市区约15.6公里。项目规划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预留2×100万千瓦扩建条件。项目拟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3年2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组建土建第三方现场试验室,并取得湖北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资格认证。
包括但不限于全厂建筑工程所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土建工程的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检测;进场材料性能复检与成品、半成品性能测试及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监督。
本项目厂内外所有建筑工程包括临建工程,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需进行检测的项目进行检测(不含桩基工程)、抽检和复检等工作。
由于工程工期调整,检测、试验工作中间停顿、工程创优要求更改资料等原因而引起工程量改变,均属投标方责任范围内,且不予进行费用调整。
具体检测试验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
2.3其他:
2.3.1贯彻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总体发展战略,按照清洁化、一体化、精细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建设安全高效一流火电厂。项目要提高智能化水平,体现时代特征和国家能源集团特色,努力打造优质工程、品牌工程、廉洁工程。
2.3.2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高效、灵活、清洁、智慧、美丽、一流”。
2.3.3质量和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执行原国电集团《绿色火电厂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
2.3.4质量标准
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设备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及集团的相关标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国内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了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土建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业绩,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均为无效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服务本项目的负责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具有1项在电力工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签署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和因投标人的原因或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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