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新建工程厂前建构筑物及公用系统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随州火电项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并列入国家“十三五”火电建设规划。
项目所在地随州市属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北部,东承中部中心城市武汉,西接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素有“汉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称。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东南约7.2公里的樊家冲村,距离随州市区约15.6公里。项目规划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预留2×100MW机组扩建条件。湖北随州火电项目拟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3年2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淅河镇十岗乡樊冲村。项目主要招标范围包括备班楼、设备用房、厂前的道路及路灯照明系统、综合管线管廊,以及地下管网和地下管沟等工程。其中备班楼为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8933.58平方米;设备用房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70.58平方米,包括配电房及水泵房;区内道路长度约770米,路宽6米;综合管线管廊长度约140米。
2.2.2本项目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
2.3其他:
2.3.1贯彻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总体发展战略,按照清洁化、一体化、精细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建设安全高效一流火电厂。项目要提高智能化水平,体现时代特征和国家能源集团特色,努力打造优质工程、品牌工程、廉洁工程。
2.3.2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高效、灵活、清洁、智慧、美丽、一流”。
2.3.3质量和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执行《绿色火电厂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3.4质量标准
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遵守集团的相关标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国内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了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则按最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执行。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现行有效版本)系列验评标准执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达到100%。
本工程全面实施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洁净化施工,建设绿色火电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二项同类工程的竣工业绩,同类工程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合同封面、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有效联系方式,及对应的用户评价证明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均为无效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和因投标人的原因或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选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