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正宁电厂二期4×1000MW工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陇东电力项目筹建处。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2招标范围:正宁电厂二期4×1000MW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施工准备、五通一平、场地平整、厂外道路、输煤栈桥、厂外供水系统、灰场等)所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土建工程、钢结构的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检验等工作。
2.3服务期:项目主体工程计划于2020年12月28日开工,2023年5月首台机组投产,2024年8月4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本时间为计划工期,不作为服务期限)。具体进场和退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工作开展应满足工程前期及正式开工后的进度推进。
2.4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国家级试验机构,须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2)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已签订的单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电力系统检测工作经验,并有已完成火电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土建试验室负责人的技术服务业绩,具有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土建试验知识和工程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试验员资格要求。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9 月 17 日9:00起至 2020年 9 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