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总包服务(南部地区项目部后勤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6. |
|
各项目部后勤物业总包服务(南部地区项目部后勤物业服务) |
本项目招标范围:南部地区项目部后勤物业服务。(包括上海、浙江、福建、四川、重庆、贵州和云南等地区);合同价格包含乙方为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计取的人工费、劳保费(工作需要的)、机械费、交通差旅费、管理费和税金,及每人每月780元伙食补助费等全部费用,总价暂按总工期12个月计算,报价有效期为36个月。 1、项目负责人为整体工作负责人,负责保卫、保洁、维修等所有管理工作; 2、具体根据办公区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3、工作安排由承包人自行调整,整体报价,以总承包方式进行结算。 |
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6. |
各项目部后勤物业总包服务(南部地区项目部后勤物业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因账户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等情况。 3、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4、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不得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公司其他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投标人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下发的餐饮服务许可。 2、近5年内有2个及以上电力行业相关物业管理相关业绩(自2015年9月1日至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等必要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