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公司2×300MW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年产炉底渣约20万吨。由秦皇岛顺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其炉底渣的销售和处置。
2.2招标范围
现对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公司#5、6炉产生的全部炉底渣(预计产量约20万吨/年,实际销售/处置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销售/处置量为准)销售/处置对外招标,合同履约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无异议则续签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可续签两次(分别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除日期外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粉煤灰或炉底渣销售或建材或混凝土生产与销售经营范围。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及环保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并提供本公司名下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运输车辆的长期租用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合同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如销售炉底渣,应提供自建或租赁的储量不低于2万吨(储库容积不低于2万立方米)炉底渣贮存设施及拥有的存放场地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自建贮存设施应说明地址,租赁贮存设施的应提供合法的分储协议或租赁合同摘要页;贮存设施及场地必须具有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投标人如工程应用炉底渣,提供工程的环评报告书。
投标人应提供炉底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意向书,年利用炉底渣总量不低于20万吨。或者提供有效的炉底渣销售合同或合作协议、意向书,年销售炉底渣总量不低于20万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18 10:00至2020-9-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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