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粉煤灰渣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渣 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2 规模:2×350MW
2.3 本次招标销售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粉煤灰渣30万吨(预计)、原灰、粗灰、细灰、干渣。
2.4 交货地点: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5 交货期: 2020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0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粉煤灰渣采购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
3.2.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至少具有10台粉煤灰渣运输车辆(提供运输车辆照片及行车证扫描件);
3.2.3投标人具有15万吨以上的粉煤灰渣存储仓库(提供仓库图片及仓库所属权相关证明资料,如为租赁仓库,需要提供本标段合同期内仓库租赁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9日9:00时起至2020年9月25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