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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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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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粉煤灰销售承包项目 |
本项目内容为招标合同期限内粉煤灰承包销售,转运和清除的工作。预计年产量为30万吨。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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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灰渣和脱硫石膏销售承包项目 |
本项目内容为招标合同期限内灰渣和脱硫石膏承包销售,转运和清除的工作。预计年产炉渣2.7万吨、脱硫石膏10万吨。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2022年粉煤灰销售承包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承销或销售业绩(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
4.与项目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工作。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特别说明:凡是参与2021-2022年粉煤灰销售承包标段的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参投2021-2022年度灰渣和脱硫石膏销售承包标段,否则将作废标处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2021-2022年度灰渣和脱硫石膏销售承包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炉渣综合开发利用(如生产水泥、建材、砖等)或销售。
3.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承销或销售业绩(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
4.与项目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工作。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7 16:15到2020-09-23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7 16:15到2020-09-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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