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 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管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20171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 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管控系统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管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2套皮带机自动采样系统,4套自动制样系统,5套智能分封装系统,1套汽车自动采样系统,化验室设备,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管控中心及机房等。(石拉乌素、营盘壕的商品煤智能采制化管控系统不包含土建、安装工程,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培训等工作)。
石拉乌素煤矿:①视频监控系统;②门禁系统;③煤质管理软件系统;④管控中心及机房;⑤6套皮带自动采样系统 ⑥1套汽车自动采样系统;⑦3套智能分封装系统;⑧2套自动制样系统;⑨存样及传输;⑩化验室建设等。
营盘壕煤矿:(1)设备部分:①皮带机采制样系统6套(含自动采样机、破碎系统、缩分系统、底开门分矿集样器、给料带式输送机、弃料返回斗提机、地销采样弃料带式输送机);产品煤样单斗提机4套;自动分样封装系统2套;采样端自动进出桶对接装置1套;电动四轮货车2辆,采样间除尘设备3套。②全自动制样系统2套(含破碎前预干燥装置、自动制样机、破碎系统、制粉装置、缩分器、煤样干燥装置、自动封装系统、塑封喷码系统、除尘设备、弃样单斗提升机、弃料仓);自动归批+自动上料系统1套;煤样柜1套(1000个备查煤样储存位置);弃样带式输送机;③化验室设备;④人工制样设备及配置地沟式除尘系统(与自动制样机除尘系统连接);⑤视频监控系统;⑥门禁系统;⑦管控中心及机房。
(2)软件部分:煤炭智能化集中管控系统1套。主要包括:全流程编码管理系统、远程集中管控系统、煤质数据分析管理系统,软件接口(皮带采样机接口、采制化三级编码系统接口、视频系统、门禁系统、全自动制样系统接口、自动归批及上料接口、化验室管理系统接口、煤质管控信息平台接口、选煤厂配煤系统和煤炭发运系统接口)。
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
交货期:2020年11月30日前。
交货方式:在招标人指定位置落地交货。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电子平台首页“快速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1.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1.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4投标人须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5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后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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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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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