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6#、38#、39#楼及地下车库主体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1项目名称: 太极•原乡项目35#、36#、38#、39#楼及地下车库主体施工工程劳务分包
2.2项目类型: 劳务分包
2.3项目概况:太极·原乡项目35#、36#、38#、39#楼及地下车库主体施工工程,含35#、36#、38#、39#楼及周边地库联通通道,总建筑面积约164407.36㎡,其中主楼147919.98㎡,地库16487.38㎡。35#、36#楼为地上27层,地下2层;38#、39#楼为地上30层,地下2层;地下车库为地下1层。本工程为剪力墙结构(部分为框架结构)。
2.4项目地点:长垣县山海大道与博爱路口东南侧太极•原乡项目二期南侧。
2.5招标范围:本工程35#、36#、38#、39#楼、地下车库及其附属设施区域内的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预埋、预留洞及套管施工,含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安装施工(主材甲供)及安全文明施工用喷淋等水电设施施工(主材甲供),含施工现场及主楼、地库范围内临时消防水安装施工(主材甲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 投标人应具有真实有效的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月-至今)应有类似项目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非法分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9-19 09:00——2020-09-25 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