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津区公安局采购“应指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 ||
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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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江津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8日 12: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941采购执行编号:BA2020005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0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江津区公安局“应指工程”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最高限价4900000元)江津区应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前端感知工程、环境工程、系统工程三大单位工程。 最高限价总计:¥4,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中标人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9月18日 至 2020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13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3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 1、采购人信息 采购经办 采购人 采购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经办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3、项目 九、附件 江津区公安局“应指工程”运行维护服务--招标文件.doc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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