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基于数据挖掘的火电机组精准供煤和配煤优化指导系统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基于数据挖掘的火电机组精准供煤和配煤优化指导系统研究。
2.2项目简介:本次研发针对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4台机组)在日常采配煤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实际运作流程,研发一套基于数据挖掘的火电机组精准供煤和配煤优化指导专家系统。重点研究电厂生产中发电量、年度燃煤总量中的平衡点,给出年度和月度电量趋势辅助燃料采购计划;同时根据日电量和煤炭场存的实际情况,综合各系统信息,在保证机组运行安全性和环保约束条件下,以机组最佳综合效益为目标,辅助运行管理人员进行精准化配煤掺烧。
2.3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模型算法、设计、设备及软件供应、实施等全部工作,包括后期的模型修正,招标方负责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工期(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实施投运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项目验收。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电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高新技术企业;
3.2.2投标人须近4年(2016年至今)具有至少3项大型发电集团电站科技项目实施业绩;具有电站技术领域科技创新的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获得过电站测量或监控系统应用的科技进步奖项,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材料。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9日9:00起至2020年9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