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事业部集中控制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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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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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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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集控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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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所属风电场有 4 个,分别为六鳌风电场、午山风电场、梅岭风电场和青林风电场,总装机容量 273.1 MW,共 166 台风机。四个风电场分布在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市长乐区、漳州市漳浦县、漳州市诏安县等地区(见图 1),分处福建省南北两端。六鳌风电场到梅岭风电场车程 110 公里,午山风电场到青林风电场车程 60 公里。六鳌风电场到午山风电场车程 370 公里。结合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事业部计划在厦门公司成立数据中心, 并建立南北两个场站集控中心。梅岭风电场 I、II 区通过专线网络接入六鳌风电场,在六鳌场站集控中心实现梅岭风电场监视与控制,青林风电场 I、II 区通过专线网络接入午山风电场,在午山场站集控中心实现青林风电场监视与控制。Ⅲ区数据接入厦门数据中心,实现所有数据的处理、统计分析,并上传集团调度数据中心。 1 建设地点:集控中心新能源事业部厦门办公室及各风电场所在地 2 交货期:2020 年 10 月份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链路租赁;2020 年 10 月-12 月完成数据中心、场站集控中心搭建;2020 年 10 月 30 日完成数据上传至集团数据中心;2020 年 12 月完成系统试运行。 |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范围见技术规范书。 |
序号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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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
场站集控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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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具备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开发、建设能力,应具有 CMMI3 级及以上资质,应提供近 5 年应具有 2 个及以上新能源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开发、建设或类似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