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2号机及公用、化水系统设备维护、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台山电厂1-2号机及公用、化水系统设备维护、保洁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所辖全部汽机、锅炉、电气一次、脱硫、脱硝、化学设备及部分电气二次、热控设备的维护、检修;合同维护内的C级检修,2021年1号机组C修(不包含制粉系统)和2022年2号机组C修(不包含制粉系统);外委修理项目,包括:1-2号机空预器气动马达检修、1-2号机气化风机机头检修、1-2号机及其公用系统空压机机头检修、1-2号机空预器冲洗、1-2号机捞渣机驱动马达、油泵、减速箱、张紧液压缸检修、1-2号机脱硫GGH高压水冲洗、1-2号机循环水前池下钢闸板修复、1-2号机电机维修。
维护工程设备清单、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注:制粉系统的日常维护、保洁及C修不属于本标段维护范围)
2.3工期:合同期限为三年,计划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整机(可为不同电厂)维护合同业绩,合同范围包括汽机、锅炉、发电机、主变、GIS、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循环水(开式海水冷却)系统、氨区设备维护(所维护氨区重大危险源等级三级及以上),且至少已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