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煤炭掺配运输及石子煤清运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徐州电厂煤炭掺配运输及石子煤清运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内容是指
投标方负责石子煤按要求对中速磨设备24小时巡视,石子煤料车中石子煤容积达到80%时须清运石子煤;投标方负责将石子煤料车固定到石子煤排放口,并打开石子煤排放插板门;投标方负责石子煤排放人员发现石子煤排放量过多或过少、大煤块多、含煤量多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运行值长汇报;投标方负责翻车机翻车结束后清理车底的煤及时转运到指定的煤场;投标方负责华鑫4煤场的煤随时听从调度安排转运;投标方负责与掺配清运相关的工作都属于本合同范围;
2.3工期:1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有3项电厂运输服务和石子煤清理运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不需要提供网站截图为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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