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丰镇市新城湾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1.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丰镇市新城湾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的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丰镇市巨宝庄镇北约5km。风电场中心位置约为北纬40º41′、东经112º59,项目场区海拔高程约为1610m~1780m。
本工程拟安装单机容量为2.5MW风力发电机组,核准装机规模为30MW。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微观选址、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设计及竣工决算、包含相关电子版文件等;
(2) 项目全部设备与材料采购(除风机之外),塔筒及高强度螺栓等配套附件、基础环(基础锚栓)、设备监造、全部设备的试验、运输、安装与调试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
(3) 工程施工准备、风电场建安工程施工、35kV开闭站施工、集电线路施工、集电线路施工、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节能登记表、消防、职业健康三同时、安全三同时等相关方案的实施与验收;
(4) 解决本项目涉及电网、国土、消防、安监、质监(地方和电力)、林业(草)、环保等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协助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手续。
2.2 工期:
2021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
3.2投标人应具有:
(1) 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 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近5年(2015年9月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文件正本备查。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项及以上风电场发电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2)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1项及以上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2019)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自行承诺)。
3.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机构报名信息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