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标段1~5#)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总装机容量452万千瓦燃煤机组发电生产所产生的粉煤灰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宁海电厂1-6号机组一年预计共产生85万吨粉煤灰(预计原灰60万吨占70%,细灰15万吨占18%,粗灰10万吨占12%),本次将合同期60%的原灰、60%的粗灰和全部的细灰公开招标,分为5个标段,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工期要求: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计划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止。具体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标段1 |
原灰16%+粗灰16%+细灰30% (预计粉煤灰约15.7万吨,其中原灰约9.6万吨,粗灰约1.6万吨,细灰约4.5万吨。) |
标段2 |
原灰14%+粗灰14%+细灰25% (预计粉煤灰约13.55万吨,其中原灰约8.4万吨,粗灰约1.4万吨,细灰约3.75万吨。) |
标段3 |
原灰12%+粗灰12%+细灰20% (预计粉煤灰约11.4万吨,其中原灰约7.2万吨,粗灰约1.2万吨,细灰约3万吨。) |
标段4 |
原灰10%+粗灰10%+细灰15% (预计粉煤灰约9.25万吨,其中原灰约6万吨,粗灰约1万吨,细灰约2.25万吨。) |
标段5 |
原灰8%+粗灰8%+细灰10% (预计粉煤灰约7.1万吨,其中原灰约4.8万吨,粗灰约0.8万吨,细灰约1.5万吨。) |
2.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从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5日止,中标人具体进厂时间,由招标人提前10天通知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自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购买粉煤灰的总量应不少于20万吨,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期限、预估灰量和合同签章页)和与每份合同对应的各5张发票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备贮存容量不少于5000立方米的粉煤灰封闭储罐(自有封闭储罐须提交场地土地所有权证书扫描件和粉煤灰封闭储罐照片,租赁封闭储罐须提交租赁合同、出租方封闭储罐场地土地所有权证书扫描件和粉煤灰封闭储罐照片);不同投标人不能使用同一个封闭储罐场地土地所有权证书,招标人将对预中标单位封闭储存能力进行实地考察;
(5)投标人须具有至少5辆满足地方政府环保要求的粉煤灰封闭式罐车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和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期限的车辆租赁(运输)协议、和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