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设备外委检修维保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外委检修维保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见下表(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技术资料):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外委检修维保服务 |
投标人负责为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设备外委检修维保及设备安全操作提供服务,确保满足生产运营的需要。主要设备包括:4台抓斗式卸船机、2台链斗式连续卸船机、4台装船机、8台堆取料机、2台取料机、1套筛分系统、34条皮带机、16座转接机房、2套卸船线和4套装船线采制样系统、以及相关除尘、供电、控制等系统、其它生产辅助设备(包括含煤污水、生活污水、高压给水、生产区域中压给水、船舶上水、生产区域生活给水、含油污水、生产设备空调、全场区照明、环保监控、岸电等设备)、40台流动机械以及合同期限内增加的设备、系统等。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港口设备检修维保服务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可选取部分主要内容)及用户履约评价等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港口设备检修维保服务管理经验,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9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