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三热电厂炉渣、粉煤灰处置和销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长春第三热电厂炉渣、粉煤灰处置和销售。
2.工程简介:长春第三热电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一期工程建设两台350 兆瓦供热机组,两台机组于 2009 年 3 月份投入运营。二期工程建设两台 80兆瓦背压机机组于 2018 年 11 月份投入运营。3.服务地点:长春第三热电厂
4.招标范围:长春第三热电厂计划产出 3、4 号背压机粉煤灰(处置)
18 万吨;计划产出 1、2 号机组粉煤灰(销售)47.4 万吨及 1-4 号机组炉渣(处置)8.1 万吨。招标方以实际生产量为准,中标方进行炉渣、粉煤灰处置和销售工作。期间由中标人负责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开展炉渣、粉煤灰的外运、存储、生产、经营等工作。
5.服务期限:
3、4 号背压机粉煤灰:2020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1、2 号机组粉煤灰: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1-4 号机组炉渣: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内容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1. 投标方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方应具有不少于 8 万吨的炉渣和 25-30 万吨粉煤灰存储场地(投标人自有的场地,提供能证明使用权的相关文件;租赁库房场地需提供租赁库房场地证明)。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17: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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