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
2.2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实施时间为《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技术规格书》(PM-FIB-00011)列示的计划保险期限,包括建筑安装期限及保证期。项目执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项目实施地点:福建霞浦
2.4保险经纪人: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5承保模式与份额:本项目采用共保模式,根据评审分数,选择得分前四名的保险公司为中标人并作为共保体成员,得分第一名的保险公司为共保体联系人(即首席承保人)。共保体成员份额安排为首席承保人45%、第二承保人30%、第三承保人15%、第四承保人10%。共保体成员之间需根据甲方要求签订共保协议。
2.6保险费率:本项目共保体需接受采用统一价格,以共保体成员单位的保险费率算术平均价作为最终出单费率。
3. 招标范围
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详见《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技术规格书》(PM-FIB-0001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及中核集团禁止业务往来的公司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参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处理。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项目所述保险业务资格的中资保险公司总公司,并设立福建省分公司,且在宁德市设置了属地支公司(非营业部),具备提供属地服务的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1:30至2020年9月29日24: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 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
2.2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实施时间为《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技术规格书》(PM-FIB-00011)列示的计划保险期限,包括建筑安装期限及保证期。项目执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项目实施地点:福建霞浦
2.4保险经纪人: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5承保模式与份额:本项目采用共保模式,根据评审分数,选择得分前四名的保险公司为中标人并作为共保体成员,得分第一名的保险公司为共保体联系人(即首席承保人)。共保体成员份额安排为首席承保人45%、第二承保人30%、第三承保人15%、第四承保人10%。共保体成员之间需根据甲方要求签订共保协议。
2.6保险费率:本项目共保体需接受采用统一价格,以共保体成员单位的保险费率算术平均价作为最终出单费率。
3. 招标范围
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详见《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技术规格书》(PM-FIB-0001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及中核集团禁止业务往来的公司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参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处理。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项目所述保险业务资格的中资保险公司总公司,并设立福建省分公司,且在宁德市设置了属地支公司(非营业部),具备提供属地服务的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1:30至2020年9月29日24: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