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和上海奉贤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现有食堂场地及设施,负责公司总计约360余人的早、中、晚、夜宵四餐服务。
范围:提供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和上海奉贤热电有限公司总计约360余人的早、中、晚、夜宵四餐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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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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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食堂服务 |
2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2022年食堂服务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食堂餐饮服务资质或经营范围;
3.在2017-2019年间,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5项及以上,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的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
4.2017-2019年间,投标人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5.2017-2019年间,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不良财务状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24 09:26到2020-09-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24 09:26到2020-09-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