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1. 招标条件
本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汽轮机、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2.2规模: 本工程建设1×150t/h 等级的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4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凝汽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考虑扩建。
2.3建设工期: 12个月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一台套4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抽凝式汽轮机设备+40MW等级汽轮发电机整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区南,石坚村37号,G301省道旁施工现场。
2.7交货期: 满足华能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要求,拟定于2021年3月1日,计划开始交货。
2.8此项目已通过核准,完成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会议,但未取得相关文件,如有变化,则此项目中标结果作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本项目可以由汽轮机主机设备制造厂家独立投标,或者由汽轮机主机设备制造厂家牵头与发电机设备制造厂家组成联合体投标。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1台40MW等级的高温超高压汽轮机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汽轮机主机设备制造厂家。联合体投标要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