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至2022年度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至2022年度运输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为满足电厂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运输服务的需要,成立车辆运输管理班组,对电厂日常用车进行管理、调度和维护,包括厂内物品搬运工作、电厂班车运输服务工作和其他运输管理服务,设立本项目。
2.3招标范围:负责生产用车及公务用车运输服务工作、其他运输管理服务工作和配合完成厂内物品搬运工作等,人员配置不得少于22人(人员配置及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至2022年度运输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服务期):贰年,计划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年末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项目单位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项目单位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项目单位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对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客运经营或劳务服务或搬运装卸的经营范围。
3.2.2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电厂或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用车服务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4日9:00起至2020年9月3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