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4万吨尼龙66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4万吨尼龙66部分(包含聚合装置和打包车间厂房)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4万吨尼龙66 EPC项目,装置操作弹性:80~150%(包含聚合装置和打包车间厂房)。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4万吨尼龙66 EPC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 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②GC压力管道设计资质(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4 本项目仅允许将施工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商选择程序及分包单位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相关招标规定 。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须具有尼龙66/56单线连续生产能力不小于1.5万吨/年的EP或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采购清单、签字/盖章页)及工程项目验收证明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7 人员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是注册建造师的,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应当具有1项尼龙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未明示其任职情况,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同时应当具有1项尼龙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能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未明示其任职情况,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C类及以上安全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相应职务;以上所有人员均需在投标人公司工作半年以上(提供相关社保证明)。
3.8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
3.9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0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获取方法:请登录完成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