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液压支架小油缸总成及缸筒长期修理项目,涉及除液压支架立柱以外的其它油缸总成及缸筒修理,设备生产厂家为郑煤机、北煤机、平煤机、山西平阳、郑州四维、四川神坤、JOY、DBT等。该项目三年预估维修量为:各类油缸总成2240根,缸筒(采用缩径与复合盐浴相结合工艺维修)12780件。
1)主要检修内容为:
(1)缸筒、活塞杆镀层、导向套、密封、位移传感器损坏;
(2)缸筒内表面、导向套锈蚀;
(3)缸筒、活塞杆超差;缸筒、活塞杆铰接孔超差等。
2)维修工艺要求:
(1)活塞杆采用激光熔覆修理。
(2)缸筒、导向套采用采用缩径与复合盐浴相结合工艺修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3年,每批次接到通知后20天(每批次不超过300件),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合同日期为准。
2.4质量要求:维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细的质量要求见技术部分),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2.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采购人。
2.6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实际结算价以实际维修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7付款方式:标的物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0%;留合同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
2.8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超过预估金额的,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乙方后合同即解除,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预估金额228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液压支架油缸缸筒缩径与复合盐浴相结合修复工艺生产线(证明材料需提供该工艺业绩合同及技术附件、发票扫描件)。
(3)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采用缩径与复合盐浴相结合修复工艺制造或修理小油缸(含油介质油缸和乳化液介质油缸)1500件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每份合同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内容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名称、货物名称型号及数量。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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