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辽宁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通勤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LNQT2020091703
3、项目概述:沈阳邮区中心局通勤服务
4、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沈阳邮区中心局通勤服务 |
通勤服务内容为从北站路72号中心局至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的处理中心间职工的接送服务。 |
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1年内有效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需求车型 |
单程/往返 |
拦标价 (元/次) |
全年预估量 (次) |
25座(含)-35座(不含) |
固定单程 |
490 |
365 |
35座(含)-45座(不含) |
固定单程 |
490 |
365 |
35座(含)-45座(不含) |
两次往返 |
790 |
730 |
50座及以上 |
固定单程 |
490 |
1460 |
50座及以上 |
两次往返 |
890 |
730 |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等相关资质。
(2)自2017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6)须具备有效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证书四级或以上。
(7)有固定经营场所,固定车辆修理厂。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0月20日09:30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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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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