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供热 公司氧化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氧化镁(含量90%),采购数量200吨。
控制价上限为:360000.00元。
2.2资金来源:自筹。
2.3招标范围:氧化镁。
2.4交货地点: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厂区)。
2.5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0年10月23日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3.6须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3月-2020年8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7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9月25 日至2020年9月30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