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北随州火电项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并列入国家“十三五”火电建设规划。
项目所在地随州市属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北部,东承中部中心城市武汉,西接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素有“汉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称。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东南约7.2公里的樊家冲村,距离随州市区约15.6公里。项目规划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预留2×1000MW扩建条件。项目拟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3年2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项目厂址区域属丘陵地貌,地势较开阔,略有起伏,拟选厂址大部分为农田和林地,占用耕地较少,区域内无基本农田,地质构造相对稳定,厂址自然标高均高于百年一遇洪水位,不受洪水、内涝影响;项目的燃煤运输经浩吉铁路跨线连接汉丹铁路转入电厂铁路专用线,随州火电项目作为“路口电站”,煤炭来源充足可靠,控价保供能力较强;项目水源设计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补给水源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不足部分和应急备用水源使用白云湖水库地表水,水源充足可靠;项目拟以500kV/220kV两级电压接入系统,其中一台机组出线一回500kV线路至500kV编钟变;另外一台机组出线一回220kV线路至220kV曾都变,外送不存在障碍。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水源、交通运输、煤源、接入系统、灰场等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主要包括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每台机组由2台50%管式过滤器和3×50%高速混床组成。两台机组设置一套再生系统,再生系统的主要功能应满足混床在上述工况运行时的树脂分离、清洗、再生及树脂贮存、混合、输送的全部要求,且不能对树脂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系统采用在国内有成熟运行经验的高塔类再生技术。两台机组设置单独的取样及水质分析系统,对系统各取样点进行取样、降温和水质分析,将分析结果就地显示并将信号输送至凝结水精处理DCS。
2.3其他:
交货期:2022年2月第一台机组交货,2022年5月第二台机组交货。
交货地点:随州火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合同业绩5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3.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 / 。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3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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