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北随州火电项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并列入国家“十三五”火电建设规划。
项目所在地随州市属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北部,东承中部中心城市武汉,西接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素有“汉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称。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东南约7.2公里的樊家冲村,距离随州市区约15.6公里。项目规划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预留2×1000MW扩建条件。项目拟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3年2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项目厂址区域属丘陵地貌,地势较开阔,略有起伏,拟选厂址大部分为农田和林地,占用耕地较少,区域内无基本农田,地质构造相对稳定,厂址自然标高均高于百年一遇洪水位,不受洪水、内涝影响;项目的燃煤运输经浩吉铁路跨线连接汉丹铁路转入电厂铁路专用线,随州火电项目作为“路口电站”,煤炭来源充足可靠,控价保供能力较强;项目水源设计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补给水源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不足部分和应急备用水源使用白云湖水库地表水,水源充足可靠;项目拟以500kV/220kV两级电压接入系统,其中一台机组出线一回500kV线路至500kV编钟变;另外一台机组出线一回220kV线路至220kV曾都变,外送不存在障碍。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水源、交通运输、煤源、接入系统、灰场等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主要包括两台机组共两套完整的汽水取样装置、工艺与控制设备及系统内的材料(管道、阀门、仪表等)、就地控制柜和控制柜到设备本体的控制电缆及汽水取样系统与其他设备的所有接口的配合。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保证在的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2.3其他:
交货期:2021年12月第一台机组交货,2022年3月第二台机组交货。
交货地点:随州火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
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汽水取样系统的合同业绩5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3.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3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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