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进口大中型仪器设备;002 第2包 其他中小型仪器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进口大中型仪器设备;002 第2包 其他中小型仪器设备: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仪器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标段1的3种产品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标段2提供石墨消解仪的制造商授权书;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订单核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不得有连续亏损;(提供审计报告正文、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25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9月2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2、招标内容: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报价,也可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报价。
品目 |
仪器设备 |
数量 |
标段1:进口大中型仪器设备 |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 |
1 |
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2 |
3 |
吹扫捕集仪 |
1 |
标段2:其他中小型仪器设备 |
||
1 |
石墨消解仪 |
1 |
2 |
往复式水平振荡器 |
1 |
3 |
固体废物毒性浸出仪(含浸出罐) |
1 |
4 |
高精度电子分析天平 |
2 |
5 |
标准COD消解器 |
1 |
6 |
离心机 |
1 |
7 |
数显恒温水浴锅 |
1 |
8 |
自动蒸汽灭菌锅 |
1 |
9 |
多参数水质测量仪(pH、电导率、溶解氧) |
1 |
10 |
氟离子计 |
1 |
11 |
马弗炉 |
1 |
12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
2 |
13 |
智能控温电加热器 |
1 |
14 |
超纯水系统 |
1 |
15 |
超声波清洗器 |
2 |
16 |
真空泵 |
1 |
17 |
生化培养箱 |
1 |
18 |
杯式土壤粉碎机 |
1 |
19 |
行星式球磨机 |
1 |
20 |
多功能声级计 |
2 |
21 |
声校准器 |
1 |
22 |
土壤采样器 |
1 |
23 |
便携式pH计 |
1 |
24 |
风速风向仪(套装) |
1 |
25 |
原状取土钻(套装) |
1 |
26 |
中流量采样器 |
1 |
27 |
净气型药品柜 |
2 |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仪器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标段1的3种产品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标段2提供石墨消解仪的制造商授权书;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订单核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不得有连续亏损;(提供审计报告正文、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