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天津联通无线基站和OLT设备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代理编号:06-09-04A-2020-D-C1385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预算金额:820万元(不含税)。招标内容为:
1.1.1中标区域内所有无线基站设备专业工程、传输设备OLT专业工程、部分特殊场景室内覆盖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
1.1.2如果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相关投资规模发生变化,由此带来的商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标段及对应实施区域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详见如下:
1.2.1标段划分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服务区域 | 预算份额 (万元,不含税) |
一 | 中标区域内所有无线基站设备专业工程、传输设备OLT专业工程、部分特殊场景室内覆盖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 | 和平、河西、静海、西青、河东、东丽、北辰、跨域 | 350 |
二 | 武清、蓟州、南开、汉沽、津南、红桥 | 260 | |
三 | 宝坻、宁河、塘沽、大港、河北 | 210 | |
合计 | 820 |
1.3限中原则:投标人可兼投三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限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1.4 协议执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5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2.3资质证书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或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或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专业(有线和无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配备要求:
2.4.1项目总负责人1
2.4.3资料员1
2.4.4合同管理员1人,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给予合同管理员的任命书。
2.4.5驻地专业设计人员:须具有通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业须体现“通信”二字),须具备3年及以上通信专业设计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给予所有驻地专业设计人员的任命书。
2.4.5.1驻地专业设计人员须满足各个标段人员最低配置数量:
标段一最低配置11人,其中和平 1人、河西 1人、静海 2人、西青 3人、河东 1人、东丽 1人、北辰 2人;
标段二最低配置9人,其中武清 3人、红桥 1人、南开 1人、汉沽 1人、津南 1人、蓟州 2人;
标段三最低配置7人,其中宁河 1人、塘沽 1人、宝坻 2人、河北 1人、大港 2人。
2.4.6只有被任命的人员才能参与本次招标涉及的项目设计工作。
2.4.7以上人员均应是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期限须包含但不限于2020年1月-2020年9月中的任意连续6个月);提供上述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等信息)以及近3个月内本人手持身份证人员信息面的上身免冠照片。
2.4.8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驻地专业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将留存在招标人,招标人将不定期的按职称证书对现场人员进行核查,如果发现人、证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具有无线基站、传输设备OLT专业等同类设计项目经验,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2.5.1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列表描述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数量、相应的证明人及其联络方式、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2.5.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及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注明与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开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如不一致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文件则不计入业绩。
2.6办公场所:投标人须承诺“在本次招标有效期内,满足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在天津市组建办公站点,办公站点须具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及配套设施,能充分提供满足设计工作各种会议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存放资料,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车辆配置:投标人须承诺“在本次招标有效期内,满足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提供至少1辆生产用车,生产用车应满足保证不在同一天限行,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工器具设备: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工器具设备:勘察所需GPS*6套;距离测量工具(50米以上卷尺或滚轮式测距仪或激光测距仪)*6套;照相机等测量记录装备*6套;万用表或钳形表1套。投标人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的购置发票或年检报告或承诺(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满足上述要求且产权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
2.9理论考试要求:本项目将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平均分必须达到80分(含)以上,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理论考试方案。
2.10通用要求
2.10.1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2.10.2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2.10.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2.10.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2.10.5投标人不得再次进行转包和分包,并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7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关于公布集团公司首批/第二批供应商黑名单的通知》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2.10.8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
2.10.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及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30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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