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民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0-2241),已由中国铁塔股份 浙江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 浙江省 (以下简称“浙江铁塔”)、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宁波市 (以下简称“宁波联通”),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 浙江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宁波市 ,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采购预算:332.17万元(含税),其中铁塔部分254.78万元(勘察费24.09万元,设计费155.69万元、电信无线主设备勘察设计费75万元),联通部分77.39万元。采购预算即合同上限金额,具体按实结算。合同由铁塔、联通分别与中标人签订。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西起鄞州布政,止于兴庄路站,线路全长27.945公里,均为地下线设22座车站,设换乘站10座,平均站距1.27公里,最大站距1.653公里,最小站距0.707公里。预计2021年12月通车。本次采购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民用通信工程新建室分项目可研、勘察及设计工作。
2.4 服务
2.5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实际工期以地铁公司进度为准。
2.6 中标人数量:1个,份额100%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轨道交通公网覆盖设计项目经验】,且单条线路设计费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 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业绩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或订单时间需满足以上时间要求。
3.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16)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7日14时00分至2020年10月9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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