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中供冷供热项#1能源站供冷机组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上海莘庄工业区西区集中供冷供热项目#1能源站供冷机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莘庄工业区西区集中供冷供热项目#1能源站根据用户用能负荷增长情况分期建设,共建设3台8840kW溴化锂机组、1台3869kW电动离心式冷水机组、3台7000kW汽水板换机组,共计可制冷量30389kW、制热量21000kW。#1溴化锂机组、#1汽水板换机组及#1电动离心式冷水机组已建设完成,本项目为增设#2、#3溴化锂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能源站供冷机组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10年,注册资金5000万(含)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压力容器安全认证。 3.投标人应提供国内近3年(2017年-2019年)销售并投运的1500冷吨及以上的同类机组数量不少于10台的业绩且运行工况稳定良好。同时必须提供相应合同首页、相关页、签字页及用户产品运行证明文件等能够反映上述情况的相关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27 09:00到2020-10-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27 09:00到2020-10-1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