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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0-2022年接入网设备工程监理集中招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0-2022年接入网设备工程监理集中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重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0-2022年接入网设备工程监理集中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重庆 、中国电信集团 重庆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2项目建设

2.3本项目标段/份额划分情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投标人可以兼投多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一个。

2.4预估采购金额:本项目监理费预估金额为560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一468万元(不含税),标段二92万元(不含税)。

2.5招标范围:监理服务为 接入网设备范围中的PON设备、接入交换机等。

2.6监理服务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通信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

2.7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结束止,具体开工日期另行通知。

2.8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接入网设备工程监理]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接入网设备工程监理]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接入网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接入网设备工程监理]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2.9本次招标设定最高限价,各标段的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90%,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项目团队:本项目要求本地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提供1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0年2月29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4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接入网设备范围包含:PON设备、接入交换机等)监理工作且监理合同或结算金额累计总额达14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 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2018年12月3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提供。

3.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在最近三年内存在与采购内容直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1 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提供参与经营情况说明。

3.12 其他要求: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段二: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项目团队:本项目要求本地常驻监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提供1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0年2月29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4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接入网设备范围包含:PON设备、接入交换机等)监理工作且监理合同或结算金额累计总额达3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 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2018年12月3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提供。

3.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8)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在最近三年内存在与采购内容直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1 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提供参与经营情况说明。

3.12 其他要求: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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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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