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厂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石龙坝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石龙坝发电厂非生产及销售项目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6000K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龙坝发电厂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壹仟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期间,投标人具有1项及以上文物保护施工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三层及以上楼房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关键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选派的本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4.省外企业:除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资质的单位外,省外企业应取得云南省文物局出具的省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明。 5.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27 09:00到2020-10-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27 09:00到2020-10-0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