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潜水泵(第三次),标段二为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潜水泵(第三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潜水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厂址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²~119°27¢33²,北纬34°41¢08²~34°41¢52²。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²~120°34¢12²,北纬40°20¢01²~40°21¢44²。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站约103km。
2.2设备名称: __潜水泵__
标段一和标段二的供货范围一致,单个标段供货范围如下:
设备数量:_标段一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共222台套潜水泵组及附属系统配套件;
标段二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共222台套潜水泵组及附属系统配套件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为QA2_、QA3、QNC,不同的设备质保等级不同,详见技术规格书,其他需满足规格书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标段一:7号机组交货期:2023-4-30, 8号机组交货期:2024-02-29,DDP至田湾78现场
标段二:3号机组交货期:2023-09-30 ,4号机组交货期:2024-7-30,DDP至徐大堡34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代理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9月27日17:00 — 2020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须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标段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标段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