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2020下半年石灰石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2020下半年石灰石料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2020下半年石灰石料招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经开区黑杨村
2.2 规模: 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2*350MW工程
2.3 建设工期:#1机组2020年4月28日已投产,#2机组计划2020年8月25日投产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渭南公司2020下半年石灰石料预计使用石灰石料40000吨。此数量为暂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合同签订为框架协议方式。详见技术文件
2.6 交货地点: 陕西渭南热电有限公司现场。
2.7 交货期:合同供货期为6个月,暂定交货期为2020年10月30日—2021年4月30日,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有至少2项石灰石料销售业绩(包含至少一项电厂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的内容、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权威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成分化验报告(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及生产商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权威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成分化验报告(扫描件)。
(4)同一个生产厂商的产品只能有一个单位参与投标,如生产厂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有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生产厂商产品,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8日9:00起至2020年10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